刘雷明月 发表于 2007-10-9 08:43   只看TA 11楼
我觉得还是不要闹矛盾好,大家和平相处好好维护咱们的网站,支持飞鹰的处理决定,希望小龙多发精彩帖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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该用户匿名发帖 发表于 2007-10-9 09:47   只看TA 12楼

回复 #3 小龙 的帖子

兄弟去申请了做管理员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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该用户匿名发帖 发表于 2007-10-9 09:59   只看TA 13楼
没有规矩何来方圆,论坛拒绝虚假和欺骗。虽然自己没有犯错,但是要引以为戒!:s_12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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该用户匿名发帖 发表于 2007-10-9 12:37   只看TA 14楼
周边产品还真多,SIS虽没明确制订单IP不可注册多号,但也不要太过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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想留不能留 发表于 2007-10-9 13:14   只看TA 15楼
支持!:s_12:
飞大的处罚决定真是合理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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该用户匿名发帖 发表于 2007-10-9 14:57   只看TA 16楼
支持决定,希望大家都能引以为戒。
小龙兄弟也请不要被此事影响,继续为论坛做贡献,大家都会支持你的。
ps:捣乱的建议全部删掉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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该用户匿名发帖 发表于 2007-10-9 16:20   只看TA 17楼
哇!怎么前面全是龙的家族?!:s_9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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该用户匿名发帖 发表于 2007-10-9 16:54   只看TA 18楼
把其余帐号都给删除了 这是明显扰乱论坛秩序行为~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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该用户匿名发帖 发表于 2007-10-9 17:40   只看TA 19楼
引用:
原帖由 団長 于 2007-10-9 14:57 发表
ps:捣乱的建议全部删掉……

        支持团镸的决定,版规上早就有规定尿,这些捣乱的家伙真讨厌,应该尽快删除,以免论坛的正常生产秩序被毁灭!!:s_22:

献上:s_12: !

[ 本帖最后由 小小小龙 于 2007-10-9 17:42 编辑 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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bulang 发表于 2007-10-9 21:03   只看TA 20楼
引用:
原帖由 小龙 于 2007-10-9 01:18 AM 发表
谢谢鹰大的宽容,在此我表示由衷的感谢.

我已认识到我给论坛带来的影响,在此对SIS论坛\以及管理大大们和所有会员说声对不起.

此事被我言语中伤的兄弟,我再次对你们说声对不起.希望你们能接受我的道歉.

...
看得出来,楼下的这些朋友都是龙的一族,不会都是你制造的吧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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